歡迎加入新北行動支付NewTaiPAY特約店家,本府所提供之部分網路服務,需要您提供個人資料,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在您提供個人資料前,依法告知下列事項: 一、本府獲取您的個人資料種類如下: 識別類個人資料(例如:中、英文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識別碼、學生或員工證號、聯絡電話號碼、地址、性別、出生地、電子郵遞地址、帳戶號碼與戶名、其它識別證號或電子識別標章)。 特徵類(例如:出生年月日、國籍、個人照片、筆跡與紙本文件)、社會情況類(例如:職業、學經歷)。 財務細節類(例如:銀行帳號、信用卡、號戶名或與本蒐集目的相關之財務資訊)等。 本府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依隱私權保護政策,蒐集、處理及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二、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就您的個人資料向本府行使之下列權利: 查詢或請求閱覽。 請求製給複製本。 請求補充或更正。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請求刪除。 三、您因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對您的權益產生減損時,本府不負相關賠償責任。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4 條規定,本府得酌收行政作業費用。 四、若您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本府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業務。 五、您的資料將被本府授權的單位分析,進行客製化服務的設計與優化。 六、若您不同意上述聲明內容,請勿於本網站內提供您的個人資料,惟部分需經審核方可取用之服務您將有可能無法使用。 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保有修訂本告知內容之權利,修正時亦同,以上條文參考自中華民國資料保護協會。
新北行動支付NewTaiPAY使用條款 新北市政府(下稱「本府」)為透過線上應用交易收付方式提供行動化支付服務,推動新北行動支付(NewTaiPAY服務,下稱「本服務」),以本服務使用條款(新北行動支付NewTaiPAY使用條款,下稱「本條款」)約定本府與使用者(下稱「使用者」或「您」)間成立之契約。本服務將搭配發放虛擬點數(即新北幣或優惠券,下稱「本虛擬點數」),使用者得依本府指定方式無償取得,並可於本服務授權之線上商城及實體銷售店家(下稱「授權商家」)使用本虛擬點數進行交易折抵付款。 本條款適用於您對於本服務之取得及使用,當您註冊完成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您已閱讀、了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之所有內容。如您不同意本條款之任何內容,您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另外,當您使用本服務之特定功能時,可能會依據該特定功能之性質,而須遵守本服務所另行公告之服務條款或相關規定。該另行公告之服務條款或相關規定亦均併入屬於本服務條款之一部分。為保障您的權益,申請前請務必詳細閱讀並確認以下事項,如您對本條款有任何疑義,請洽詢本服務客服專線。本府保有本條款最終解釋權並得隨時視業務需要及實際情形調整、修正本條款,並於系統公布時生效。如您在本條款修正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則視為您已閱讀、了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之修正或變更。如您不同意任何條款之修正,本府有權終止您先前取得及未來使用本服務之權利,且毋須就您因該終止蒙生之任何損失或損害負責。 如您違反本條款或任何使用者與本府間成立之其他協議,本府有權終止、暫停或限制您登入其申請之NewTaiPAY帳戶及使用本服務。 服務範圍 1.1 本服務允許依本條款第2條成功註冊NewTaiPAY帳戶之使用者,得使用本虛擬點數、信用卡及其他本府所核可採用之支付方法(包括簽帳金融卡(debit card)或其他支付工具等),就其於授權商家購買之商品、服務及/或數位內容(下稱「商品及服務」)使用NewTaiPAY折抵商品及服務進行線上付款。 1.2 本服務提供之範圍僅限於中華民國內使用。 1.3 本服務僅限手機型載具使用。 1.4 本服務需求民眾填寫相當程度個人資料用以完善體驗,依照系統需求揭示需民眾同意使用,倘若有資料填寫不全情形,本府得通知該民眾補正相關資料,用以完善服務。 1.5 本府並非匯款業者或轉帳服務提供者,於任何情形,使用者不得利用本府提供之本服務,匯款予非用於平台交易之商品及服務之支付對價之第三人。 1.6 本府對商品及服務無控制權,且不對以本服務完成支付之商品及服務負責。本府無法確保與使用者交易之平台業者或商業夥伴會否實際完成交易。 1.7 本府秉持推動數位經濟立場,提供相關紅利點數誘因予民眾,若民眾於本府規定時限內未持續使用本服務或未使用完畢該紅利點數,本府得收回之。 1.8 本府依據單一服務概念,與我的新北共用會員資料庫,當您同意使用並註冊本服務時,將同步您在我的新北會員資料。 本服務之申請與使用 2.1 本府係透過網際網路提供使用者線上應用交易收付服務。使用者必須自行配備上網所需之各項設備,以及負擔網際網路之相關費用。 2.2 基於本服務所提供內容涉及金融交易,使用者第一次使用本服務前,應以本府指定之行動應用軟體,於本服務申請並註冊NewTaiPAY帳戶,並表明其就約束使用本服務之所有條款與條件之同意。使用者亦應提供本府完整詳實且符合真實之個人資料,並依照本府指定之驗證程序驗證該個人資料之正確性。使用者於註冊時所登錄之個人資料如有變更時,應隨時於線上更新之。 2.3 本府得審核是否提供,且保有得隨時終止使用本服務之權利。使用者瞭解並同意,本府得基於任何理由(包含但不限於下述情形),隨時終止本條款、暫停或取消使用者之NewTaiPAY帳戶、或採取任何其他必要或適當之措施,且毋須事前通知使用者: (1)使用者提供之個人資料填寫不實,或原登錄之資料已不符合真實而未更新,或有任何誤導之嫌,導致本府無法透過使用者提供與本府之聯繫資訊(下稱「聯繫資訊」)與使用者取得聯繫; (2)使用者無足夠資金、陷入無清償能力或無法支付於平台購買商品及服務而對平台業者或商業夥伴應付之款項; (3)使用者依中華民國破產法或任何其他適用的破產法令經宣告破產; (4)使用者依照中華民國民法欠缺締約之法律能力; (5)有紀錄顯示本府曾因使用者違反本條款而暫停其使用本服務;或 (6)使用者從事任何本條款第9條所定之禁止活動,或有從事該等活動之虞。 2.4 使用者同意,因本府依第2.2條行使權利所採取之措施,致使用者遭受任何損失或損害,本府就該等損失或損害概不負責。 2.5 為確認使用者無第2.2條所定之情形,本府得要求使用者提供相關文件或資訊。於該確認程序完成前,本府得拒絕本服務之提供,且毋須就使用者因此所受之任何損失或損害負責。 帳號及密碼管理 3.1 使用者同意本條款並完成本服務之註冊申請後,本服務即核發一組帳號及密碼,該組帳號一經設定即不得變更,且僅供使用者使用。使用者得隨時登入本服務,以更新其聯繫資訊。 3.2 使用者取得之密碼得於本服務之應用平台上進行變更。本府人員(含客服人員、) 不會主動詢問使用者之密碼。使用者瞭解其密碼為機密,應僅得供其用於註冊及登入NewTaiPAY帳戶,以接近取得及使用本服務。 3.3 使用者應妥善保存密碼,並防止他人未經授權而使用。任何故意或過失違反前述保密義務之行為,使用者應就本府因此所遭受之任何損失及損害負責。所有使用者NewTaiPAY帳戶之活動,均將視為是持有該NewTaiPAY帳戶之使用者之活動。 關於本服務 4.1 為使用本服務,使用者應以密碼登入本服務。使用者於登入後得使用本服務,以就其與授權商家間,或使用者與商業夥伴間(透過本府所提供有限的信用卡支付資訊傳輸服務)之商品及服務交易所生之應付款項(下稱「交易金額」)進行信用卡付款及/或使用NewTaiPAY折抵商品及服務(下稱「付款請求」)。透過前述付款請求,本府經使用者授權(但本府無義務)依照本條款,以使用者之信用卡及/或使用NewTaiPAY折抵服務進行交易金額之付款。於選擇增加信用卡或使用NewTaiPAY折抵作為付款方式時,使用者即確認其提供本府繼續之授權,自動以該信用卡付款或NewTaiPAY以取得相關資金,以依照付款請求進行付款。使用者為停止任何繼續授權,得自NewTaiPAY帳戶資訊,移除以該信用卡或使用NewTaiPAY折抵服務作為付款方式。使用者同意遵守本府就使用本服務所得要求之任何安全或其他認證程序。 4.2 於依照付款請求就交易金額進行付款前,本服務得依照本服務範圍,提供使用者再確認機制,要求使用者透過該再確認機制驗證付款請求。惟本府就提出付款請求及/或再驗證付款請求之人的身分或權限,以及該付款請求之真實性,均不負任何查證義務。 4.3 本府並非使用者與授權商家間商品及服務買賣交易之當事人。使用者與授權商家間之關係,在與該交易商品及服務之銷售與提供有關之權利及義務、交易方法與條件、交易之履行或不履行(包括但不限於拒絕履行、延遲、未交付、瑕疵、錯誤、商品及服務之退換貨及退款)之方面,均存在於使用者與授權商家間。所有與該等交易有關之權利、義務及責任均應由使用者與授權商家,依照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間之協議條款執行、履行及負擔。本府提供本服務,不應構成本府就履行任何該等交易所為之明示或默示保證或承諾。 4.4 本府接受使用者之付款請求,以信用卡線上付款方式向授權商家支付交易金額時,或使用本虛擬點數折抵商品及服務時,本府並非以(亦不代表)銀行或金融機構之身分為之,本府提供之本服務亦不構成金融服務之提供。本府並非藉由提供本服務對使用者提供直接金融轉帳服務。 4.5 當本府無法透過NewTaiPAY訊息應用程式中使用者正式之訊息帳戶,通知使用者其使用本服務交易金額之付款時,本府於完成付款後,將以其他本府隨時決定之其他方式通知使用者交易金額之付款。有關交易金額付款之資訊應依本服務之系統紀錄為依據。網際網路為一可供公眾接觸之網絡,本府無法控制或追蹤各個服務提供者之作業規範或系統。因此,倘通知方式係透過網際網路,本府將無法保證使用者可即時收到本府透過網際網路所傳輸之訊息。 4.6 本服務之系統將自動記錄藉由本服務支付之款項及任何其他關於使用者使用本服務之資訊。已註冊NewTaiPAY帳戶之使用者,得登入其帳號查看該等記錄。如使用者發現其NewTaiPAY帳戶中之數字,或任何其他相關記錄或資訊有錯誤或其他可疑情形,應立即通知本府。 4.7 使用者應依照本府所訂方法及程序使用本服務。如交易或使用者對授權商家之付款,或使用NewTaiPAY折抵商品及服務,或其透過本府有限的信用卡支付資訊傳輸服務對商業夥伴之付款,係因使用者未能依照規定之方式或依照本條款使用本服務而未完成,本府不就因此所生之任何損失或損害負責。但與本府合作之銀行或金融機構經主管機關核准,得代本府或其授權企業處理使用NewTaiPAY折抵商品及服務所生的結算相關事項。 4.8 使用者交易如有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公序良俗、侵害第三人之權利或利益、或違反任何主管機關或法院命令之虞,本府得採取以下措施: (1)停止、暫停或限制使用者登入其NewTaiPAY帳戶或接近取得本服務。 (2)拒絕提供本服務予使用者。 (3)終止本條款。 (4)採取其他認為必要或適當之措施。 使用者同意賠償本府因違反本條或本府依本條行使權利所生或與其有關之任何損失或損害。 4.9 如使用者以違反本條款之方式使用本服務,本府得終止本條款及/或拒絕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予使用者;就使用者因此所生之任何損害或損失,本府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4.10 因使用者之過失所生之損失或損害,應由使用者自行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使用者未遵循交易指示、未準時進行交易、遺忘密碼、或對密碼進行未經授權的揭露,及駭客入侵使用者NewTaiPAY帳戶或個人電子設備。 4.11 使用者與授權商家於平台上交易或與NewTaiPAY發行人間有關NewTaiPAY折抵商品及服務所生之爭議,應由使用者自費解決,且使用者不得要求本府代其處理相關爭議。惟,本府為維持本商品及服務正常營運而認為必要時,得自行決定介入處理爭議;且本府得透過主管機關所訂定之消費爭議帳款處理機制,協助使用者與平台業者及/或商業夥伴及/或NewTaiPAY發行人間之上述爭議。 4.12 如本府依其獨立裁量,認定使用者使用本服務及,或使用者之任何交易,構成或該當於第9條所述之任何禁止行為,本府得暫停對該使用者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暫停履行本府依本條款所負義務之全部或一部、取消或撤銷該使用者之交易、或採取所有本府認為必要之措施(包括但不限於終止本條款或限制使用者得透過本服務支付之付款金額)。 4.13 使用者瞭解,任何透過本服務就授權商家交易所為之付款,本府僅負責傳輸使用者以信用卡或本府核定的其他方式付款予商業夥伴所需之資訊,而不涉及任何與交易金額的給付相關之金流。使用者進一步瞭解,本府將不就授權商家交易提供任何代收轉付商品及服務。 交易取消 於本府透過本商品及服務將交易金額支付予本府合作之平台業者(下稱平台業者)後,如使用者及平台業者同意撤銷或取消交易,使用者應立即將該等情事通知本府,並於本府支付交易金額之日起60日內,請求信用卡線上止付該筆款項。如店家使用平台業者POS機可撤回已折抵交易金額之NewTaiPAY,如店家使用立牌交易,則以現金退回交易金額之NewTaiPAY,惟該交易之撤銷或取消應經平台業者同意並確認或依法令要求為之。如使用者在本府透過本服務支付交易金額予平台業者後60日後,始線上請求信用卡止付該筆款項時,本府毋須撤銷或取消已支付之交易款項,但得以現金將本府代使用者支付之信用卡交易金額退還予使用者,惟該現金退款應經平台業者同意並確認或依法令要求為之,但此一現金退款方式不得使用於NewTaiPAY。為避免疑義,鑒於本府僅提供有限的信用卡支付資訊傳輸商品及服務,而不涉及因商業夥伴交易所生之付款請求相關之金流,本條規定不適用於商業夥伴交易,但與本府合作之銀行或金融機構經主管機關核准,得代本府或其授權企業處理使用NewTaiPAY折抵商品及服務所生的結算相關事項。 保留付款金額 6.1 如法院、政府機關、主管機關或授權商家依照應適用法令、本條款之任何條文或本商品及服務爭議解決程序,要求本府暫停支付任何款項予平台業者,或信用卡持有人透過其信用卡發卡機構(或收單機構)表示其拒絕支付交易金額,使用者同意,本府得將相關款項暫存於第4.7條所稱之本府獨立開立之信託帳戶,直至爭議解決為止。於使用者與授權商家交易之情形,付款金額之保留,應依使用者與授權商家間之協議為之。 6.2 於依上述第6.1條保留之款項有關之爭議解決且經適當證據證明時,本府應將相關款項返還予使用者或授權商家。 錯誤付款之處理 7.1 如錯誤付款係因可歸責於本府之原因所生,本府有權更正其發現之錯誤付款。使用者應取消原經許可之錯誤交易金額之付款,並以使用者之信用卡或其他經本府核可之支付工具給付正確的交易金額。 7.2 如錯誤付款係因可歸責於使用者之原因所生,例如使用者輸入錯誤之交易金額或輸入錯誤之受款人,使用者應立即通知本府,俾本府協助處理,但使用者不得就此錯誤付款向本府為任何追索。惟,使用者得聯繫使用本服務給付款項之平台業者或商業夥伴,並視情況請求授權商家退款。本府不會代墊該退款予使用者,亦不會回復使用者錯誤給付之款項。 禁止行為 8.1 使用者一旦發現或懷疑其NewTaiPAY帳戶或密碼被盜用,或被任何第三人以未經授權之方式使用,使用者應依照本服務登載之聯繫方式,通知本府並停用系爭NewTaiPAY帳戶,以使本府得就此採取適當且及時之措施。惟,本府所採取之該等措施,不應被視為本府對使用者明示或默示之賠償,亦不應被視為本府應對使用者負擔任何責任。 8.2 於知悉使用者之NewTaiPAY帳戶或密碼被盜用,或被任何第三人以未經授權之方式使用時,本府應立即通知使用者(但如係收受使用者通知而知悉者,即毋須再通知使用者),且暫停使用者NewTaiPAY帳戶任何已經指示之付款,並停止接受該NewTaiPAY帳戶後續之任何支付指示。 8.3 於本府受理完成使用者的帳號停用手續後,因該帳號所發生之損失,由本府負擔;在完成帳號停用手續前,如因下列原因致該帳號發生損失,該損失應由使用者自行負擔: (1)使用者未妥善保管帳號密碼。 (2)使用者自行將帳號密碼提供與他人。 (3)使用者未依照本府帳號安全機制使用本服務。 (4)其他因使用者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之事由。 8.4 調查使用者帳號密碼被盜用所生之費用,應由本府負擔。 禁止行為 9.1 就本服務之使用、使用者NewTaiPAY帳戶、本服務或於使用者與本府、其他使用者、平台業者、商業夥伴或第三人互動時,使用者同意不從事以下行為(下稱「禁止行為」): (1)違反本條款或任何適用於本服務之本政策; (2)危害公序良俗; (3)侵害本府或第三人之權利; (4)以他人名義註冊NewTaiPAY帳戶;使用偽造、不正確或誤導之資訊註冊本服務、取得並使用多個NewTaiPAY帳戶;提供未經授權之使用者登入NewTaiPAY帳戶;使用其他使用者之NewTaiPAY帳戶登入本服務; (5)於任何詐騙或非法的平台上進行交易,或從事任何虛偽或虛假交易; (6)依相關法律不具備簽約所需之法律能力,但與本府或任何授權商家從事交易; (7)使用他人的NewTaiPAY帳戶或使用無效的或他人的金融機構帳號(包括信用卡帳號)於任何平台進行交易; (8)購買法律或國際信用卡組織禁止或限制之物品或服務,或進行任何非法交易或購買仿冒品; (9)意圖使用本服務進行本服務範圍外之交易; (10)損害本府或第三人之名譽或信用,或阻礙本府或第三人之營業活動; (11)干擾本服務之電腦伺服器或網路系統; (12)使用不適當之技術方法操控本服務; (13)複製、改造或公開傳輸本府為提供本服務所使用之軟體、程式、資料庫及應用程式介面(API)(但不包括因使用本服務所需之公開傳輸),及使用逆向工程、拆解或其他方法以分析上開軟體、程式、資料庫及應用程式介面(API)。 (14)為誹謗、交易中傷、威脅或騷擾之行為; (15)拒絕配合調查、確認身份或提供文件以佐證提供予本府之資訊; (16)以會導致或可能導致本府、其他使用者、授權商家、第三人或使用者本身之申訴、爭議、請求、費用、罰金、處罰或其他責任之方式,營業或使用本服務; (17)妨礙本服務之正常營運;或 (18)從事本府認為不適當之任何行為。 9.2 如使用者違反本條款(包括前述第9.1條之規定或本服務之任何條款)或其支付款項經法院裁定或檢察官命令扣押者,本府得暫停對該使用者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或暫停履行本府依本條款所負義務之全部或一部,並得依下述第十三條終止本條款。如違反本條款之行為造成本府任何損失或損害,使用者應賠償本府。 資料保密原則 為維護使用者自身權益,使用者同意不將帳號與密碼洩露或提供予第三人知悉,或出借或轉讓第三人使用;若有違反,使用者應自行負擔因此所生之相關風險與損失。使用者應保存密碼,以應有之注意及謹慎予以保密,並防止他人未經授權而使用。任何故意或非故意違反前述保密義務之行為或疏失,使用者因就本府因該違反所致之任何損失及損害負責。所有使用者NewTaiPAY帳戶之活動,應被認為是持有該NewTaiPAY帳戶之使用者之活動。 個人資料保障 對於使用者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除下列情況外,本府同意在未獲得使用者同意以前,不對外揭露使用者之姓名、地址、電子郵件地址及其他依法受保護之個人資料: 11.1基於法律之規定。 11.2受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之要求。 11.3為保障本府之財產或其他合法權益。 11.4在緊急情況下為維護其他使用者或第三人之人身安全。 本服務之終止 12.1 於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府得停止或中斷提供本服務: (1) 發生突發性之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 (2) 由於本商品及服務系統平台所申請之電子通信商品及服務不論任何原因被停止,無法提供商品及服務時。 (3) 由於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無法提供商品及服務時。 12.2 使用者應瞭解並同意,本服務可能因本府、其他協力廠商或相關電信業者網路系統軟硬體設備之故障或失靈、阻礙而全部或一部中斷、暫時無法使用、遲延、或造成資料傳輸或儲存上之錯誤、或遭第三人侵入系統篡改或偽造變造資料等,使用者不得因此而要求任何補償或賠償。 12.3 使用者得隨時登錄網路停用或刪除本服務之NewTaiPAY帳戶,以終止本條款。使用者不得藉由關閉NewTaiPAY帳戶以規避任何調查。在本府進行調查期間,如使用者關閉其NewTaiPAY帳戶,本府得留置該使用者已給付之任何交易金額,以保護本府、協力廠商、授權廠商或第三人,使其免於法律請求、費用、罰金、罰款及其他責任之風險。即便在NewTaiPAY帳戶關閉後,使用者仍將繼續就與NewTaiPAY帳戶相關之所有義務負責。 風險承擔 使用者同意使用本服務係基於使用者的個人意願,並同意自負任何風險,於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本府及受償人明示免除並排除,使用者(或以使用者名義或透過使用者提出請求之他人)之所有與使用者登入及/或使用本服務所生或與其相關的間接、附帶、特別、懲戒性、結果性或懲罰性損失或損害(包括營業、收入、利潤、資訊使用或其他經濟利益之損失),不論(a)該損失或損害是否係因契約、侵權行為(包括過失)或其他原因所生;(b)該損失或損害是否具可預見性;及/或(c)本府是否已於事前收到該損失或損害可能發生之通知。 擔保責任免除 本府就各項商品及服務,不負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責任。本府不保證各項商品及服務之穩定、安全、無誤、及不中斷。使用者明示承擔使用本商品及服務之所有風險及可能致生之任何損害。 智慧財產權 本服務之所有著作及資料,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營業秘密、其他智慧財產權、所有權或其他權利,均為本府或其權利人所有,除事先經本府或其權利人之合法授權外,使用者不得擅自重製、傳輸、改作、編輯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基於任何目的加以使用,否則應負所有法律責任。 準據法/法令遵守 本合約與相關NewTaiPay之解釋及適用、以及使用者因使用本服務而與本府間所生之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同意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爭議解決 17.1 本府之目標在於瞭解並回應使用者之疑慮。如本府無法滿足使用者的需求,本府將提供使用者中立且具成本效益、得以迅速解決爭議之方法。 17.2 使用者同意,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本條款所生或與本條款有關之任何請求或爭議,應依據中華民國仲裁法提付仲裁。仲裁程序應以中文於中華民國仲裁協會進行。仲裁判斷係終局確定且對本府及使用者具有拘束力。本條款應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之。 17.3 所有對本府提出之請求,均應依本條款第十六條解決。所有非依本第十六條提出之請求,均應被視為未適當提出,且應被視為違反本條款。如任何一方未依本第十六條提出請求,本府得請求因該等未適當提出之請求所生之合理律師費用及成本(包括內部律師及法務),但以本府已將該請求未適當提出之情事以書面通知使用者,且使用者未立即撤回請求為限。 17.4 如使用者依破產法令開始任何程序,或經他人依破產法令提起任何程序,本府應有權請求執行本條款所生之所有合理的成本及費用(包括合理的律師費及費用)。 17.5 如使用者與一個或多個使用者或平台業者或商業夥伴有爭議,使用者應使本府免於該爭議所生或與該爭議相關之任何種類及性質之請求、要求及(實際及結果性)損害。 其他及一般條款 18.1 完整合意。使用者承認並瞭解,任何與使用者取得及使用本服務相關、但未於本條款規定之事項,應以刊登於本服務之(a)相關處理程序;(b)本服務之描述;及(c)本服務使用準則為準。為避免疑義,本政策應成為本條款之一部。 18.2 電子訊息。使用者同意,透過本服務所交換並由本府使用之電子訊息,應與書面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且在任何與該等電子訊息之爭議有關之訴訟、仲裁、調解或其他法定紛爭解決程序中,使用者不得主張該電子訊息不符合書面或已簽署文件之要件,亦不得主張該電子訊息應被視為無效或不存在。 18.3 可分割性。如本條款之任何條款或條文被認定為違法、無效、可撤銷或無法執行,本條款其餘條款之合法性、有效性及可執行性應不受影響,且本條款其餘條款應繼續完全有效。使用者同意,本府得修訂本條款違法、無效、可撤銷或無法執行之部分,但該等修訂應在法律所許可之範圍內,反映本條款明示之真意。 18.4 非拋棄。本府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於本條款下之任何權利,不應被視為該等權利之拋棄。